本比选项目为【******有限公司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比选编号:【FLZX-NB-2025-0011】,比选人为******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比选人自招】。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比选内容及概况
1.1采购内容:******有限公司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预算9.1万元(含税);
1.2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1.3交货地点:杭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1.4质保期:整体质保2年;
1.5标包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中选人数量1名,份额100%;
1.6联合体参选:不允许;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9.1万元(含税)。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单独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单独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同一标段参选;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2.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4)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5)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参选人与采购人管理人员无关联(如中选后审核参选人与采购人管理人员有关联者,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9)参选人无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如中选后存在上述问题,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比选文件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日,每天8: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将法定代表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审核通过后获取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比选文件的澄清
参选人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请于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次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
6.参选文件的提交
6.1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杭州市文晖路183号中国通信服务浙江公司产业园9楼910室】。
6.2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6.3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杭州市文晖路183号中国通信服务浙江公司产业园9楼910室】公开进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采招门户(******/portal/index)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选人:******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杭州市文晖路183号
联系人:陈先生、骆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c@chinaccs.cn
******银行:******银行杭州市保俶支行]
户名:******有限公司]
账号:[************281]
比选人:******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