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三期(文昌数创园)5#楼酒店项目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5BBBBZ0002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三期(文昌数创园)5#楼酒店项目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答疑公告 “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三期(文昌数创园)5#楼酒店项目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25BBBBZ00021 )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里,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或装饰或装修)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或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50 万元(业绩内容中须同时包含:①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②施工图设计)。打分项里投标人业绩: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或装饰或 装修)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或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150 万元(业绩内容中须同时包含:①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②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或装饰或装修)设计业绩(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岗位), 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或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150 万元(业绩内容中须同时包含: ①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②施工图设计)。 问:公共建筑合同里、设计总承包合同里、联合体合同里含装饰装修,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或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50 万元,提供装饰装修合格证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2、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成员社保问题 问:我公司为100************学校缴纳,我公司提供: (1)由“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及******设计院工作的专职证明;(3)由院校开具的我公司为100%全资校企证明;(4)拟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在我公司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ome)查询结果截图;请问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16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
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三期(文昌数创园)5#楼酒店项目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答疑公告
“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三期(文昌数创园)5#楼酒店项目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25BBBBZ00021 )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里,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或装饰或装修)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或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50 万元(业绩内容中须同时包含:①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②施工图设计)。打分项里投标人业绩: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或装饰或
装修)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或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150 万元(业绩内容中须同时包含:①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②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或装饰或装修)设计业绩(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岗位), 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或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150 万元(业绩内容中须同时包含: ①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②施工图设计)。
问:公共建筑合同里、设计总承包合同里、联合体合同里含装饰装修,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或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50 万元,提供装饰装修合格证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2、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成员社保问题
问:我公司为100************学校缴纳,我公司提供: (1)由“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及******设计院工作的专职证明;(3)由院校开具的我公司为100%全资校企证明;(4)拟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在我公司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ome)查询结果截图;请问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16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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