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BRW-2025-002701
项目名称:
第十二师头屯河灌区“现代坎儿井”工程(第一标段工程施工)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孙玉海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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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询比价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第十二师头屯河灌区“现代坎儿井”工程(第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机械工程报价单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头屯河农场输水干管、总干管延伸段、三坪农场配水管和三坪农场 东干管部分管段以及头屯河农场各分干管、供水站连接管及其附属阀门井、镇墩、交叉建筑物、 供水站、调节池等。
工程地点:第十二师头屯河灌区“现代坎儿井”工程(第一标段工程施工)
2.询价标的详情: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时间(天)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 (元) | 备注 |
挖机 | 210 | 台 | 1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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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班,油由甲方提供(13%税金) |
挖机 | 150 | 台 | 1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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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班,油由甲方提供(13%税金) |
挖机 | 150 | 台 | 1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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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班,油由甲方提供(13%税金)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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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3、1、报价为固定价,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票,设备操作手和维修人员的工资及住宿费、机械设备租赁期间维修及保养的材料费和配件费、副油等。
4、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月12日中标单位全部工作完成后拿招标单位机械管理员出具的机械设备运行记录交招标方核算员,开具机械设备结算单,并提交合格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财务挂账,中标单位应就本合同约定的业务向招标单位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如果因为中标单位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招标单位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中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招标单位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5%的赔偿款。
5、其他要求:所有机械设备以送至现场实际数量为准。设备到场后经需求组织机械设备负责人验收设备性能,验收合格且签字确认后,计算设备进场天数。
4、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集团相关项目。
(3)分包投标需在投标文件内加入分包队伍人员名单及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确定分包队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以上需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无附件,投标文件无效。(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请另做PDF文件与投标文件一同上传,请勿上传在投标文件内)
(4)投标人必须有相关资质(劳务、专业),且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结果顺延至第二推荐中标方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需求组织:******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